離職怎么提取公積金
啊南 3118閱讀 2021.04.28
【導語】: 離職后公積金的提取需要職工攜帶解除勞動關系合同、有些地區還需一并攜帶失業證、身份證辦理提取。具體流程詳見以下內容:

離職后公積金如果要銷戶提取,必須滿足這三個條件:
1、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須處于封存狀態;
2、在辦理提取前,提取人無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;
3、提取人沒有為其他人提供公積金貸款擔保。
離職后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如下:
2、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(需蓋單位公章)和相關提取材料至我中心營業大廳審核;
符合提取條件的,在公積金中心一樓營業大廳審核后轉入本人公積金卡內,如轉入單位結算戶次日由公積金承辦銀行開出轉帳支票。

根據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五條規定,員工離職后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方式如下:
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,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,并出具提取證明。
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,并通知申請人;準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。
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。
(一)購買自住住房的,提供購房合同、協議或者其他證明;
(二)購買自住住房的,提供建設、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;
(三)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,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;
(四)退休的,提供退休證明;
(五)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,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;
(六)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,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,提供未就業證明;
(七)出境定居的,提供出境定居證明;
(八)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,提供遷移證明;
(九)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,提供購房貸款合同;
(十)支付房租的,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;
(十一)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,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;
(十二)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。

一般是2到3個工作日到賬。
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:
1.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,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,所在單位核實后,出具《提取申請書》一式二份。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《提取申請書》。
2.職工憑《提取申請書》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,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,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《提取通知書》,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。
3.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《提取申請書》一式二份及《提取通知書》一式三份,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。
4.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后的《提取通知書》一份退給單位,作為單位記賬憑證。
離職后住房公積金提取需帶的材料
(一)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
(二)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
(三)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
(四)公積金所屬單位開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
(五)公積金卡原件及復印件